投标保函是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用于保障招标人利益的金融工具。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通常会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保函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然而,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招标活动开始采用电子投标的方式,于是出现了电子投标保函。
电子投标保函本质上与原件投标保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但提交方式不同。原件投标保函是纸质的,需要投标人亲自到银行或担保机构签署并加盖公章,然后递交给招标人。而电子投标保函则是通过电子平台生成和提交的,投标人无需亲自到现场,可以通过网络传输的方式将投标保函提交给招标人。
除了提交方式不同,电子投标保函还具备以下优势:
目前,我国招标投标领域对于投标保函提交方式没有明确的规定。大部分招标文件都会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保函,但也有部分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保函。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会明确规定投标保函的提交方式,因此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函。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招标文件允许提交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人仍需保留原件投标保函。因为在后续的履约过程中,招标人可能会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保函作为支付凭证或仲裁证据。
如果招标文件允许提交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人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提交:
电子投标保函提交成功后,银行或担保机构会向招标人发送确认函,证明投标人已提交有效的投标保函。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电子投标保函正在成为一种越来越普遍的投标保函提交方式。电子投标保函具有方便快捷、安全可靠、节约成本等优势。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选择合适的投标保函提交方式,并妥善保留原件投标保函以备后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