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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谁交谁退吗
发布时间: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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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谁交谁退吗

在工程建设领域,履约保证金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本文将对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原则进行详细解读,帮助读者了解履约保证金的规则和流程。

一、履约保证金的交纳

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履约保证金应由承包人交纳。对于投标人而言,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是投标文件必备的组成部分。承包人中标后,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业主交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通常有两种:现金和银行保函。现金方式简单直接,但需要承包人一次性支付大笔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则需要承包人向银行申请,手续较多,但可避免占用承包人的流动资金。

二、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原则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业主验收合格后,业主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2. 合同解除后:如果合同由于不可抗力、业主原因等导致解除,履约保证金应退还给承包人。但是,如果合同解除是由于承包人违约,业主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 合同变更后: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如果合同发生变更,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金额需要根据变更情况进行调整。如果变更导致工程造价增加,业主应追加履约保证金;如果变更导致工程造价减少,业主应退还部分履约保证金。
  4. 诉讼仲裁后:如果发生工程纠纷,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后,裁判文书明确履约保证金的归属,业主应按照裁判文书内容执行。

三、履约保证金的保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履约保证金应由业主或者第三人保管。业主保管履约保证金时,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履约保证金的安全完整。第三人保管履约保证金时,应当与业主和承包人三方签订合同,明确保管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保证金扣除的条件

在以下条件下,业主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1. 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进度延误等问题。
  2. 承包人因故无法履约,并且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提供替代履行的措施。
  3. 承包人不配合业主进行工程验收,导致工程验收无法进行。
  4. 承包人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及时采取措施缓解损失,导致工程损失扩大。

五、履约保证金的争议处理

如果业主和承包人在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或退还方面发生争议,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式:

  • 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自行解决。
  • 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履约保证金的合理交纳和退还对于保障工程建设各方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只有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才能规范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促进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