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为了显示其严肃投标的态度,提供给招标人的一种担保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作用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投标保证金可以确保投标人的投标的真实性和诚信性。在投标过程中,有些投标人可能会出于某种目的而恶意投标,如果没有投标保证金,那么这些投标人可能会频繁提交虚假、不严肃的投标,给招标人带来很大的困扰。而通过要求投标人提供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可以有效筛选出真正有意向和能力参与投标的企业,避免假冒和恶意投标。
其次,投标保证金可以为招标人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在投标过程中,招标人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评审和选择投标人。如果某个中标企业在中标后,因为某种原因放弃了中标或无法履行合同,那么招标人需要重新选择中标企业,再次耗费资源。而通过要求中标企业提供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中标企业的履约能力,减少招标人的风险。
**,投标保证金可以为投标人提供一定的保护机制。在投标过程中,如果招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标和选择中标企业,或者单方面变更招标文件的内容,投标人可以通过追索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来保障自己的权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一些投标人不愿意交纳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而希望使用银行保函这种方式来替代现金保证金。银行保函是银行作为中介机构,决定为投标人提供一定金额的担保,保证投标人能够履行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和义务。银行保函的使用可以减少投标人的资金压力,提高其参与投标的积极性和热情。
然而,对于招标人来说,是否接受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一般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的需要和要求,自主选择是否接受银行保函。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可以使用银行保函代替现金保证金,那么投标人可以自由选择使用现金保证金还是银行保函。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规定,招标人一般有权拒绝接受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
因此,投标保证金能否拒绝用保函,关键在于招标文件中是否明确规定了可以接受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相关规定,那么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银行保函。当然,招标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灵活地调整对保函的接受标准,以更好地满足招标活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