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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有约定但收取了履约保证金
发布时间: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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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有约定但收取了履约保证金,是一个常见的纠纷问题。在很多合同中,双方通常会约定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支付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以确保合同的履行。然而,在一些情况下,双方并没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和金额。

对于这种情况,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合同一旦成立,双方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义务。如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那么双方也没有义务支付保证金。

如果一方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收取了对方的履约保证金,这就涉及到了违约的问题。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一方可能会被认定为违约,除非能够证明有正当的理由收取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或者要求索赔赔偿。

总之,在签订合同时,双方**能够明确约定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和金额,以避免后续出现纠纷。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双方**在支付履约保证金前谨慎考虑,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