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合作中,履约保证金是一种常见的约定,旨在保障合同的履行。近日,有关部门针对履约保证金的限额规定引起了**讨论。
根据规定,履约保证金的限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这意味着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三分之一。
支持者认为,限制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平衡。过高的履约保证金可能对一方造成过大的经济负担,不利于合作的顺利进行。而合理的履约保证金金额既可以确保合同的履行,又不至于过分损害一方的利益。
然而,也有一些反对意见。他们认为,将履约保证金限额规定为合同总金额的30%过于武断,无法适应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合同的实际情况。有些合同可能很复杂,风险很高,需要更高的履约保证金来保障合同的履行。
综上所述,限额规定下对于履约保证金的设定,既有其优点,又存在一定的争议。对此,各方应进行充分沟通,寻求适合自身情况的合同约定方式,以确保合同的履行并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