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履约保证金作为一种重要的保障方式在合同履行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近日,我国新修订的民法典正式施行,对履约保证金的相关规定也有了新的变化。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履约保证金是指为了保证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给予债权人的财产或者担保,合同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习惯;习惯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履约保证金。例如,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提取履约保证金;在履行依约办理的情况下,债权人应当返还履约保证金。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返还的期限,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在债权债务关系终结之日起十日内返还。
综上所述,民法典对履约保证金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债权人的权益,提升了合同的履行效率,对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