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履约保证金规定
近日,青海省出台了**的履约保证金规定,旨在进一步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规范市场秩序。根据规定,履约保证金是指合同参与方为确保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合同参与方在签订合同时,按照一定比例向合同交易对方缴纳一定金额的资金,作为履约保证。
该规定要求,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缴纳方式和使用范围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可根据双方协商确定。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可以选择现金支付、转账支付或者使用保函等方式。履约保证金的使用范围一般包括合同履行期间,违反合同约定引起的违约责任承担、争议解决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等。
该规定还明确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和处置的程序。合同履行期满后,如合同参与方没有违反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将按照合同约定的退还方式和期限予以退还。如合同参与方违反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将用于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全部费用,还应由违约方继续承担剩余责任。如果双方对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和处置方式没有约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置。
该规定的出台,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高市场主体履约意识,增强消费者信心具有积极意义。一方面,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可以降低因违约而导致的经济损失,提高市场主体的合同履行率;另一方面,合同参与方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会促使双方更加慎重地选择合作伙伴,减少合同风险,保护自身权益。
然而,一些人士对于**规定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会增加企业的财务压力,特别是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更是如此。此外,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和处置问题也存在一定困扰,因为双方可能对于履约保证金的使用有不同的意见,如果没有明确的合同约定,可能会产生争议。
无论如何,**青海省履约保证金规定的出台,为市场主体提供了一种更加规范和有效的合同履约保障方式,有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充分考虑各类市场主体的实际情况,确保规定的顺利落地,同时注重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惑,确保合同参与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