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做担保的范本
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冻结、拍卖等措施。而为了保证财产保全措施的有效执行,债权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给法院和被执行人一定的安全感。本文将提供一个财产保全做担保的范本,希望能够对相关方面有所帮助。
财产保全做担保的范本如下:
一、范本
本担保合同由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和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缔结,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 担保财产
甲方在请求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乙方应提供具体的担保财产,并承诺该担保财产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 担保方式
乙方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提供担保:
(1)提供不动产担保。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不动产担保权证及其相关材料交予甲方保管,保证担保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提供动产担保。乙方应将动产质押权证或其他动产担保权证交予甲方保管,保证担保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提供现金担保。乙方应将担保金额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提供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作为担保凭证。
(4)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方式。
3. 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以财产保全措施的有效期限为准,一旦财产保全措施解除,担保即自动失效。
4. 担保责任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担保财产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问题。
(2)在担保期限内,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担保财产被变卖、损毁等情况发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甲方请求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或提出解除担保要求时,乙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应的文件和证明材料,以保证甲方的合法权益。
5. 其他约定
(1)本担保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并具有合同效力,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本担保合同的解释、变更、终止等事项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本担保合同的履行地点为签订合同的地方。
二、总结
以上为财产保全做担保的范本,担保合同的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对各项条款进行充分讨论和协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此外,担保人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定期跟进担保财产的情况,保证担保的实效性。债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合作必须建立在互信和互利的基础上,共同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注意:本文仅为范本,不作为法律建议和具体操作指南,具体操作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法院的具体要求进行。如需具体操作指导,请咨询**的法律顾问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