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担保金会归吗
财产保全担保金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以保证执行判决或裁定的实施。担保金作为保全措施的一种形式,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然而,财产保全担保金是否会归还给申请人,却是一个有待讨论的问题。
首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时应当提供担保,为保全措施的效力提供保障。而一旦申请人提供了担保,法院便有义务保护被申请人的权益,确保保全措施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因此,如果案件**被判决不支持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担保金就会归还给被申请人。
其次,在实践中,财产保全担保金的归还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裁量权有关。如果财产保全措施确实有必要保全被申请人的财产,且被申请人没有实际损失,则法院可能会决定将担保金全部或部分归还给申请人。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被申请人故意拖延或妨碍诉讼,法院可能会决定将担保金收归国库。
此外,财产保全担保金的归还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司法解释有关。我国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如果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有异议,应当在案件审理阶段提出,并提供证据证明其异议成立。如果申请人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法院可能会决定将担保金全部或部分归还给被申请人。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担保金的归还并非是一个确定的事情,而是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院的裁量权来决定。申请人提供担保后,如果案件**终判决不支持其诉讼请求,担保金可能会归还给被申请人。然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裁量担保金的归还与否。因此,当事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担保金时应慎重考虑,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