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是指在合同签订时,买方支付给卖方(或双方约定的第三方机构)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保证金,以保障买卖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商业活动中,履约保证金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不仅能够保护卖方的权益,也能够有效地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为了明确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使用方式,以及保护买卖双方的利益,制定履约保证金示范条款是非常必要的。下面是一份履约保证金示范条款的写法建议:
1. 履约保证金:指买方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向卖方支付的保证金。
2. 保证金金额:指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数额。
1. 买方应在合同签署之日起,将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卖方提供的指定账户上。
2. 买方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应与实际交易金额成比例,具体数额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1. 在买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卖方应即时将履约保证金返还给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扣留。
2. 若买方存在违约行为,卖方有权使用履约保证金进行索赔,并可以将剩余部分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处理。
1. 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2. 若因买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卖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中的一定比例作为违约金。
1. 履约保证金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接受非货币形式的保证金,如信用证、银行汇票等。
2. 本条款的生效和解释以本合同为准,双方对本条款的修改或解释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以上是履约保证金示范条款的一份写法建议,具体的内容和表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以充分反映合同双方的意愿和保护各自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