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是指在合同签订时,一方为了履行合同而向另一方提供的一定金额或信用担保。它是保证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的一种方式。
在谈及履约保证金的归属时,需要首先根据合同条款来确定具体规定。通常情况下,履约保证金的归属是根据违约责任来判断的。
当一方主动违约时,对方有权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例如,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未按时履行交付义务,乙方可以要求退还由其提供的履约保证金。
另外,当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并完成工程或提供服务后,如果甲方不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可以要求抵扣履约保证金。
然而,当甲方违约时,乙方通常不能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这是因为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甲方履行合同义务,一旦甲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有权扣除或利用履约保证金来弥补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履约保证金不得用于超出保全范围的其他用途。如果一方将履约保证金挪作他用,可能会构成违约行为,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总之,履约保证金的归属主要由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以及违约责任来决定。在正常情况下,当一方违约时,对方有权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或抵扣履约保证金。但需要注意的是,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范围使用,否则会导致违约并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