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关于保函的规定
保函,是指农业银行作为担保人,对受益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未履行或者违约时给予受益人的支付义务承担担保责任的一种信用工具。
农业银行对保函的规定主要如下:
1. 保函类型:农业银行提供多种类型的保函,包括履约保函、投标保函、缴纳保证金保函等。根据债权的不同需求可选择不同类型的保函。
2. 权益关系:保函涉及三方,即发出保函的农业银行、受益人和开立保函的申请人。农业银行作为担保人向受益人提供信用担保。
3. 保函金额:农业银行规定了保函的**金额,根据受益人需要及申请人的具体情况确定保函金额。
4. 保函期限:保函期限根据具体合同约定,在合同履行期间有效。一般来说,保函的期限较短,需要及时履行合同义务。
5. 保函费用:申请人需要向农业银行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作为农业银行提供保函服务的费用。
6. 保函索付条件:受益人在合同期限内可以向农业银行提出索付请求,如果证明申请人未履行或违约,则农业银行有义务按照保函金额进行支付。
总之,农业银行对保函的规定旨在确保债权人的利益,提供信用担保服务。同时,申请人在办理保函时需要遵守农业银行的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