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决定书】
尊敬的法院:
经审理,原告XXX与被告XXX之间发生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性质为XXXX。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并提出了相应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法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条的规定,同意原告的申请。现将具体决定如下:
一、冻结被告账户
被告XXX名下的银行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储蓄账户、理财账户、支付宝账户等,应予以冻结。冻结金额为案件争议金额XXXX元,并在原告提供财产保全担保后,执行该决定。
二、查封被告房屋
被告XXX所有的房屋,其实际地址为XXXX,应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本案完全执行后十五日内,并在原告提供财产保全担保后,执行该决定。
三、查封被告车辆
被告XXX名下的车辆,车辆信息如下:XXXX(车辆型号)、车牌号为XXXX,应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本案完全执行后十五日内,并在原告提供财产保全担保后,执行该决定。
四、其他冻结措施
根据案情需要,法院还决定对被告XXX的其他财产进行冻结,具体包括但不限于XXXX。冻结期限为本案完全执行后十五日内,并在原告提供财产保全担保后,执行该决定。
五、诉讼保全费用
被告XXX应负担本案的诉讼保全费用,具体金额为XXXX元。
六、执行期限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执行截止日期为本案宣判之日起XXXX阳历月。
特此通知。
XXX法院
XXXX年XX月XX日
(法院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