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诉讼财产保全异议书
尊敬的法院:
我系案外人,特向贵院提出一份诉讼财产保全异议书,希望贵院能够予以审议并做出合理的裁决。
一、异议事由
本案涉及当事人甲乙之间一起债权债务纠纷,本人系甲方的债权人。我认为原告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理由并不充分,有违法之嫌,故提出此异议。
二、异议理由
1. 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申请财产保全的必要性。根据我掌握的资料,甲方并未逾期支付借款,不存在拖欠情况。同时,甲方也未曾打算转移、隐匿财产,更没有其他任何可能导致债务无法履行的情况。因此,原告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理由并不充分。
2. 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甲方有偿清偿能力不足。根据我所掌握的信息,甲方在经济能力上具备清偿债务的能力,并未出现丧失还款能力的情况。原告为了证明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应该提供更具体、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然而,经审查原告提供的证据,发现其中存在重大疑点和不足之处,无法支持其财产保全申请。
三、申请处理
基于上述理由,本人要求贵院对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进行审查,并撤销原告提出的财产保全冻结措施。同时,建议贵院对原告的行为进行合适的处理,确保公正和合法。
附上相关证据材料,供贵院审查。
此致
商谈礼艾
案外人 (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