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经审查,我系被第三人(具体姓名、单位或地址)向贵院提出XXXX(之前受理的案件名),并请求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我方对此不予认可,并提起本申请。
我系×××(索赔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条规定,现就如下事实和理由提请贵院超额解除所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一、事实与理由
我系原告理由一:(详细阐述)。
我系原告理由二:(详细阐述)。
二、申请超额解除财产保全
根据以上事实和理由,我系请求贵院按照以下方式超额解除所取得的财产保全:
1、立即解除(具体解除的财产保全措施)。
2、取消对我系申请人其他要求233万元的财产保全,并解封233万元保全金额。
3、裁定撤销以该财产为标的的财产保全通知。
4、责令对我系造成的损失赔偿。
三、陈述与证据
1、原告提供如下证据:
(详细列举提交的各类证据材料)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条第X款,请求贵院裁定超额解除所采取的财产保全。
五、申请人签名(盖章)
此致
×××(律师或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