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是申请人,在本案中担任原告,就离婚财产保全一事提出以下申请。
根据婚姻法规定,我与被告在婚前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后共同积累的财产应当依法进行分割。然而,被告在本案离婚程序开始后,有意转移、变卖或者处置了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其中的股票投资。我特向贵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确保涉案股票无损于我对财产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请求法院予以命令如下:
一、冻结涉案股票账户,禁止被告处置该账户内的股票或股权。
二、要求证券公司协助贵院执行股票账户冻结措施,并提供相应的账户资料。
三、除经贵院许可外,不得将任何股票或股权转至非经申请人授权的他人名下。
为保证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我还向贵院提交了以下证据:
1.离婚登记证明。
2.夫妻共同账户及涉案股票账户的交易流水与账户余额证明。
3.被告转移财产、变卖股票的相关证据材料,并提请法院对其进行审查。
基于以上事实和证据,本人请求贵院依法支持本申请,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如有需要,本人愿提供进一步的协助和合作,并遵守贵院的调查和裁决。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