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财产保全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委托人姓名)
被授权人:(受托人姓名)
鉴于委托人为持有如下财产的合法所有人,为了对该财产进行保全处理以确保其安全和完整,委托人特此向被授权人作出以下授权委托:
1. 财产描述:
委托人持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房产、车辆等。
2. 委托内容:
委托人授权被授权人代为财产保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 对财产进行清点、盘点,并编制清单。
- 制定财产保全计划,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财产的安全。
- 聘请安全人员或相关机构对财产进行保护,包括安装监控设备、增设保安。
- 进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包括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参与财产拍卖等。
- 与相关机构、个人进行协商、签订合同等,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3. 权力范围:
被授权人可以依据上述授权事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文件、合同,并代表委托人行使权益。被授权人在行使权力时应尽到勤勉、谨慎的义务,并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委托期限:
本授权委托书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若委托事项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授权委托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得到延长。
5. 委托报酬:
委托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支付被授权人合理的委托报酬,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用、律师费用等。委托报酬的具体金额由委托人与被授权人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6. 法律适用:
本授权委托书受法律保护。双方在履行本委托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7. 其他事项:
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可以添加于此。
委托人签字: 日期: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备注: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委托人亲自签署,并加盖相关部门或公证处的印章,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