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被申请人:
本案申请人向本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为了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保障判决执行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本院提出上述财产保全申请。
一、案情及证据
申请人所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经一审判决,判决结果为(详细陈述一审判决结果)。被申请人未按照判决结果履行义务,存在明显的逃避执行迹象。具体表现为:
上述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保障申请人的权益不受损害,确保判决顺利执行,申请人特向本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诉讼标的为金钱或有价证券时,原则上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本案的情况分析,如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能会导致以下后果:
根据上述分析,本案存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三、财产保全措施
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判决的有效执行,特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以下财产采取临时冻结措施:
冻结期限为三个月。
四、请求
申请人特向本院请求:
以上所述,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名):
日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