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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申请书要按手印吗
发布时间: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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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申请书要按手印吗

财产保全是司法机关根据诉讼当事人的申请,为保障诉讼权益采取的一种保全措施。在申请财产保全时,有人认为需要将申请书上的内容与自己的手印相印,以证明真实性和个人身份。然而是否必须按手印呢?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是案件存在紧急情况或者可能导致债权无法执行。也就是说,在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然而,并没有明确规定申请书必须按手印。

其次,我们可以从实际操作中来看待这个问题。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绝大多数地区的法院并不要求申请书必须按手印。他们更加注重申请书的内容本身,比如申请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以及具体的申请事由和理由。

此外,虽然按手印可以起到一定的辨别个人身份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弊端。比如,有可能个人手印模糊不清、被他人冒用等情况,从而增加了证明的难度。因此,不少法院倾向于更为严格地要求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确保申请书的真实性。

**,我们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办案规则》第12条的规定。该规则中明确指出,如果申请人没有合法身份证明的,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这就进一步印证了按手印并非必须的要求。

综上所述,虽然按手印可以作为一种证明个人身份的方式,但并不是申请财产保全时必须要做的事情。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关键还是要注重申请书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只有这样,才能增加申请成功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