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系XXX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因与被申请人发生了一起诉讼纠纷,为保障本公司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三十二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向贵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贵院批准并予以执行。
一、申请理由
根据我方初步了解,我公司与被申请人于XX年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向对方提供货物,但对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我方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货款。经查证,对方未曾采取任何财产处置措施,为防止对方进一步转移、隐匿财产,确保将来执行判决及时得到履行,特申请贵院依法审查后予以保全。
二、财产保全方式和范围
1. 被申请人名下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的房产:确保其不进行出售、转让或抵押等处分。
2. 被申请人名下位于XX市XX区XX街XX号的商铺:确保其不进行出租、转让或抵押等处分。
3. 被申请人名下位于XX市XX区XX路的银行存款账户:冻结该账户直至判决生效。
三、证据及附件
1. 《销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被申请人资产情况调查报告一份
3. 银行账户和房产、商铺的登记信息复印件
4. 其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四、申请结果的约定
如果贵院支持并批准了本次财产保全申请,请要求被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并按法院规定的时间期限办理,确保申请人在以后的诉讼过程中能够依法获得诉讼权益的保障。
以上为我公司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贵院审查核实,并予以批准。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特此申请!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