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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财产保全受理案件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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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法院受理了您申请的财产保全案件。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案件基本信息

案号:XXX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

案由:(案件起因简要描述)

财产保全金额:XXX元

二、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您的申请,本法院经审查认为,存在紧急情况,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决定采取以下财产保全措施:

1. XXX银行账户冻结

冻结金额:XXX元

冻结期限:从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XXX日内

2. XXX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冻结

冻结比例:XX%

冻结期限:从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XXX日内

三、保全效力与义务

1. 本通知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2. 被申请人应积极配合执行财产保全措施,不得转移、隐匿或损毁相关财产,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3. 如被申请人对保全措施有异议,须在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XXX日内向本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本法院将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四、案件进展与联系方式

1. 案件的具体进展情况,请随时关注我们法院官方网站。

2.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XXXX-XXXXXXX

邮箱:XXX@XXX.com

请您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性,以便能够及时获得**的案件进展信息。

祝您一切顺利!

XX市人民法院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