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律邦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联系电话:134-5682-7720
行业动态
裁定驳回 解除保全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3-10-18
  |  

裁定驳回 解除保全申请书

某某法院:

关于申请人(甲方)提交的解除保全申请书,经我方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案实际情况,我方作出如下裁定:

一、事实和理由

甲方自称系被申请人(乙方)的债权人,要求对乙方财产进行保全。经我方审查,发现甲方提供的相关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与乙方存在合法债权关系。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全措施应当只适用于具有紧急性或者可能丧失债权人利益的情形。而在本案中,甲方未能充分说明存在紧急性或丧失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甲方提交的解除保全申请书无法得到支持。

二、裁定

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我方裁定驳回甲方提交的解除保全申请书。

三、附则

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特此裁定。

某某法官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