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我在此向贵庭提出关于申请延长财产保全期限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法在财产可能受到损害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本公司作为被申请执行人,在本案中承担被执行义务,但因多种原因导致无力及时偿还债务,目前面临财产被执行及时的风险。
我们公司深知法律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也非常重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本案的债权人,我们承认其享有取得财产保全措施的法律权利。然而,现实情况使我们无法按照判决书所规定的期限履行全部债务,进而导致本公司财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况。如果财产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封,将给本公司经营活动带来巨大的困扰,严重影响我们公司的正常运转。
因此,我特此向贵庭申请延长财产保全期限。我们希望能有更多的时间进行资金筹措,以便全部或部分偿还债务,确保债权人能够得到应有的满足。如果财产保全期限过短或被执行的财产无法及时解封,将给我公司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甚至可能导致公司破产倒闭。
同时,我郑重向贵庭保证,在延长财产保全期限内,我公司将积极主动与债权人协商解决债务纠纷,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偿还债务。我们已经制定了详细的还款计划,并认真准备了相关的资金证明和担保材料,以证明我们的诚意和还款能力。
**,我们恳请贵庭审慎考虑本次延长财产保全期限的申请,相信在您的正义与宽容下,我们可以顺利渡过这个难关,使债权人得到满意的赔偿,同时也保护了我公司及其员工的生存和发展权益。
敬请贵庭审理并批准。
XXX公司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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