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律邦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联系电话:134-5682-7720
行业动态
什么情形能申请财产保全
发布时间:2023-10-18
  |  

为什么情形能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在争议案件中,为了防止违约人转移、隐匿或毁损财产,申请法院对其财产进行冻结或扣押的一种措施。只有符合特定情形,当事人才能申请财产保全。

首先,情形一:存在明确的财产权利被侵害的情况。当事人必须能够证明自己拥有某项明确的财产权利,并且该权利正在被侵害。可以是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担保合同等。例如,在购房合同纠纷中,买方需要证明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其财产权益受到侵害。

情形二:存在证据表明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或毁损。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将财产转移或隐匿,或者会毁损财产。这是财产保全的重要目的之一,防止被告通过恶意手段规避执行,确保债权人能够及时获得偿还。

情形三:不存在保全的损害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冻结财产或扣押财产需要符合一定的损害标准。如果申请人可以证明,未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导致难以弥补的损失,且该损失不可避免或难以排除,那么法院通常会判决同意财产保全。

除了上述情形外,还有其他特定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例如,当事人拥有可能无法履行完整赔偿义务的情形下,债权人可以提前申请财产保全;或者对方拒绝履行仲裁裁决等情况下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总而言之,能够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形应当具备明确的财产权利被侵害、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或毁损以及不存在保全损害标准等条件。当事人在申请时需提供充分的证据,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