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系北京某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具体事项如下: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经济纠纷,涉及金额巨大。申请人提起诉讼并请求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1. 根据相关证据和事实,被申请人存在逃避履行债务的迹象,存在将财产转移给其他人以逃避执行的风险。
2. 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中存在可供执行的资金,并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申请人的财产可以用于本诉讼的追偿。
3. 申请财产保全是为了确保**终执行判决的有效实施,并减少申请人权益受损的风险。
申请人请求贵院批准以下财产保全措施:
1.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中的资金,确保申请人在诉讼胜利后能够顺利执行判决。
2. 扣押被申请人名下的车辆,并将其保管至本案诉讼终结。
3. 限制被申请人动用其名下的房产、股票等财产,防止被申请人在未来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的责任。
1. 申请人提交本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银行对账单、欠款确认函等。
2. 贵院收到本申请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审查,并及时通知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答辩意见。
3. 贵院根据案件的紧急性和重要性,依法作出是否批准财产保全措施的决定,并立即执行。
1. 如被申请人有异议,请贵院尽快组织听证会,以便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提出的异议进行答辩。
2. 申请人愿意支付保全费用,并确保在贵院发出执行通知后,及时履行相应的罚则和协助工作。
3. 本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一并递交,特此申请。
申请人:(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