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成都市法院:
我是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特此向贵院申请对被执行人XXX进行财产保全。
一、执行依据
根据我方与被执行人XXX签订的合同约定,XXX公司同被执行人XXX之间存在借款关系,并确立了借款事实和相关金额。合同约定如下:
(合同内容省略)
二、财产保全的理由
根据上述合同约定以及被执行人XXX拖欠我方借款的事实,可以认定被执行人XXX具有债务履行能力,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履行义务。然而,被执行人XXX却恶意规避债务,并将财产转移、隐匿、变卖等手段,以逃避清偿债务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被执行人XXX的财产以防止其继续转移或隐藏财产。
三、财产保全的方式和具体财产
根据被执行人XXX的资金状况和财产情况,我方请求贵院采取以下财产保全措施:
1. 冻结被执行人XXX在各银行、证券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股票、基金等金融财产。
2. 禁止被执行人XXX将其名下的房产、车辆等不动产进行转让或抵押等操作。
3. 账户监管:要求被执行人XXX提供其在各类银行开立的账户信息,并对其账户进行监督管理。
四、财产保全申请的争议问题
本次财产保全申请不存在任何争议问题。申请人与被执行人XXX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以及借款事实,并且被执行人XXX明确拖欠了我方借款。本次财产保全申请仅针对被执行人XXX拖欠的借款进行相关财产的冻结,旨在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五、申请陈述及证据提供
本次财产保全申请中,我方特此声明陈述并提供以下证据:
1. 合同书原件(或复印件)及翻译件。
2. 借款事实证明材料(如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
3. 被执行人拖欠借款的通知、催收函等相关凭证。
六、申请人联系方式
申请人: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XXX
联系电话:XXX
地址:XXX
七、申请附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我方特此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并请求贵院依法迅速审理和决定。同时,我方愿意承担由于本次财产保全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敬请成都市法院审核批准并及时落实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申请人的权益不受进一步损害。
XX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