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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事故诉前财产保全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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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诉前财产保全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方作为原告,要求对被告王某的财产进行保全处理。为确保保全手续的顺利进行,特向您发出此通知。

一、案件概况

本案是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原告是小明,被告是王某。事故发生在2021年1月1日,地点位于某市A路与B路交汇处。

经过调查及证据收集,确认为被告王某的过失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并造成了原告小明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基于这些事实,原告提起了诉讼请求并申请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

二、财产保全目的

1. 为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避免被告将现有财产转移或变卖,致使债务无法履行。

2. 通过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保障原告可以在诉讼结束后得到足额的赔偿。

三、财产保全范围

根据我方的申请,请求对被告王某名下的以下财产进行保全:

1. 房产:位于某市C区XX小区X号楼XXX室。

2. 车辆:车牌号为XXXXX的白色轿车。

四、财产保全方式

我们要求采取以下保全措施:

1. 将房产以司法查封的方式予以保全,并在被保全财产上张贴公告,表示该财产已被司法保全。

2. 对车辆进行扣押,并限制被告对该车的自由处置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转卖、处分等。

五、财产保全程序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的财产保全手续完成,并将保全情况书面通知我方。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处理时间,请及时与我方联系沟通。

具体程序如下:

1. 若您同意保全,应及时办理有关财产保全手续,并务必与我方保持有效沟通,确保保全程序的顺利推进。

2. 若您对保全请求有异议,应在接到本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我方提出书面答辩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我方会根据您的答辩意见及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

六、注意事项

1. 财产保全执行期间,请勿私自处分财产或转让给第三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请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信息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如果您对本通知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细节,请随时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原告:小明

联系电话:XXXXXXX

邮箱:XXXXX@abc.com

感谢您的合作!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