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诉前财产保全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方作为原告,要求对被告王某的财产进行保全处理。为确保保全手续的顺利进行,特向您发出此通知。
一、案件概况
本案是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原告是小明,被告是王某。事故发生在2021年1月1日,地点位于某市A路与B路交汇处。
经过调查及证据收集,确认为被告王某的过失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并造成了原告小明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基于这些事实,原告提起了诉讼请求并申请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
二、财产保全目的
1. 为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避免被告将现有财产转移或变卖,致使债务无法履行。
2. 通过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保障原告可以在诉讼结束后得到足额的赔偿。
三、财产保全范围
根据我方的申请,请求对被告王某名下的以下财产进行保全:
1. 房产:位于某市C区XX小区X号楼XXX室。
2. 车辆:车牌号为XXXXX的白色轿车。
四、财产保全方式
我们要求采取以下保全措施:
1. 将房产以司法查封的方式予以保全,并在被保全财产上张贴公告,表示该财产已被司法保全。
2. 对车辆进行扣押,并限制被告对该车的自由处置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转卖、处分等。
五、财产保全程序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的财产保全手续完成,并将保全情况书面通知我方。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处理时间,请及时与我方联系沟通。
具体程序如下:
1. 若您同意保全,应及时办理有关财产保全手续,并务必与我方保持有效沟通,确保保全程序的顺利推进。
2. 若您对保全请求有异议,应在接到本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我方提出书面答辩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我方会根据您的答辩意见及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
六、注意事项
1. 财产保全执行期间,请勿私自处分财产或转让给第三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请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信息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如果您对本通知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细节,请随时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原告:小明
联系电话:XXXXXXX
邮箱:XXXXX@abc.com
感谢您的合作!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