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格式
【案号】(20 )××× 民 \ [2021\] ×× 号
申请人:原告 ×× ××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被告 ×× ××
身份证号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审判员:
裁定书日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对×× ××与××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审查决定如下:
一、申请人×× ××与被申请人×× ××存在进行中的民间借贷纠纷。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为实现债权人债权所必需并能够收回的财产,本院认为有必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一十六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当依法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其他保全措施。。。
四、本院依据申请人关于财产保全金额的确定:
(一)对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申请人所主张与被申请人存在债权纠纷款项 元作为财产保全金额。
(二)对被申请人为法人(纯资本经营形式),申请人所主张与被申请人存在债权纠纷款项 元作为财产保全金额。
五、被申请人不得影响财产保全的进行。
六、申请人在提供相应的担保后,本院决定如下:
(一)立即查封被告 ×× ××确权股权份额的全部标的资产及其相应权益;
七、待本案裁判终结后,本院将依法处理与财产保全相关的问题。
此乃合议庭裁定,请遵照执行。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