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能否做财产保全
再审是指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提出上诉请求,要求**法院重新审查并作出新的判决。再审程序主要包括再审受理、审查和决定环节。再审程序涉及到财产保全的问题,即在再审过程中是否可以对被告方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再审程序是针对原判决进行的审查,而非对案件事实重新审查。所以,在再审期间,若再审受理,原判决仍然有效,被告方的财产仍然存在风险。
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0条和第189条的规定,如果申请再审的一方认为被申请再审的判决可能给其造成财产损失,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中保护原告权益或者防止被告转移财产的一种措施。
申请再审的一方在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包括列明财产保全对象、财产保全请求、财产保全事实的证明材料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如冻结存款、查封、扣押等。
在再审程序中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是相对独立的程序,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和决定,具体是否允许财产保全将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法院会综合考虑可行性、合理性和需要性等因素来作出决定。
另外,再审程序是审判程序的一部分,涉及到被告方的财产保全也需要有相关背书或担保手续。所以,在申请再审并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相关程序和要求,否则可能会导致申请被驳回。
总的来说,申请再审能否做财产保全的问题并无明确的答案,具体是否可以采取该项措施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在申请再审时,应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并遵守法院的程序和要求,以增加财产保全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