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时提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仲裁委员会:
我是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特向贵仲裁委员会提交本财产保全申请书,请予以审查和批准。
一、案情简述
我与被申请人在某合同纠纷案件中存在争议。据我了解,被申请人将其名下的财产进行了转移,并有可能导致我无法获得我应有的合法权益。为了确保案件胜诉后能够正常执行,我请求贵仲裁委员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
二、申请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认为对方可能转移、隐匿财产或者以其他方法使其不易执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我有权向贵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
三、保全方式
鉴于被申请人可能转移财产,导致案件执行困难,我特此申请贵仲裁委员会采取以下保全措施:
1.对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进行冻结,确保其资金流动受限;
2.对被申请人名下的房产进行查封,防止其通过变卖房产来转移资产;
3.对被申请人名下的股权进行冻结,防止其通过转让股权来逃避债务。
四、证据材料
1.本案相关合同及附件复印件;
2.被申请人资产调查报告;
3.财产转移证据材料(如银行转账凭证、购买转让合同等);
5.其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五、法律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委员会的规章制度,我向贵仲裁委员会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希望贵仲裁委员会能够认真审查我的申请,并依法批准采取所申请的保全措施。
六、联系方式
申请人姓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七、附录
1.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人授权书复印件。
我特此申请贵仲裁委员会予以审查和批准。
申请人签名:年 月 日
注:本申请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