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管辖地异议书
尊敬的法院:
我是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贵庭受理的XX案件,我在此向贵庭提出财产保全管辖地异议。
根据我了解到的事实情况,原告提起了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然而贵庭却未考虑管辖地的判断,直接予以了财产保全的批准。我认为贵庭在处理该案件时存在错误,未按照适用的法律规定进行管辖地的判断和审查,导致了不当的财产保全措施的实施。
依据我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和分析,财产保全措施应当由被告住所地、财产所在地或其他有关司法机关管辖。然而,在本案中,原告申请的财产保全措施与贵庭的管辖地并无直接关联。因此,贵庭在未进行管辖地的判断的情况下,对财产保全措施进行批准,明显违反了适用的法律规定。
据我了解,我司的财产并未在贵庭所在地,而是位于其他地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司财产所在地的法院应拥有对该事项的管辖权限。因此,我要求贵庭撤销原先的财产保全批准决定,并将该案移交至我司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我特此向贵庭提出财产保全管辖地的异议,并请求贵庭严肃对待,并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重新审视和处理该案件。希望贵庭能够认真考虑我的异议和请求,并做出符合法律规定的正确决定。谢谢!
XX公司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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