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中财产保全的格式
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了确保案件的审理效果和执行结果能得到有效保障,法院依法对被诉讼的财产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保全。财产保全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财产保全程序的合规性与规范性十分重要,在起诉书中财产保全的格式应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以下是起诉书中财产保全的格式的基本内容:
在起诉书中,首先需要明确保全请求。例如,可以表述为:“本案涉及的被告金某已经转移、隐匿或以其他方式转移了财产,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基于此,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对被告财产采取查封措施,以确保原告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接下来需要详细描述被保全的财产情况,包括财产的名称、规格、数量、所在地等信息。这样有助于法院准确判断财产的价值和处置方式。例如:“被保全财产为被告金某名下的位于XX市XX区XX街XX号的住宅一套,建筑面积约XXX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为XXXXX。”
在起诉书中明确所请求的保全措施,并附上相关法律依据。例如:“为保护原告的权益,本案请求法院对上述被保全财产予以查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条的规定,以防止其被转移或损毁。”
在通常情况下,财产保全的措施是有时限的,保全期限应当明确指出。例如:“根据法律规定,被保全财产的查封期限为三个月,自本案生效之日起计算。”
**,在起诉书中可以提出任何与财产保全有关的附属申请,例如申请法院指定财产保全专员、申请交付保全财产的责任义务等。
总之,起诉书中财产保全的格式应当简明扼要,内容明确,依据合法。通过符合相关规定的格式撰写起诉书,可以提高法院对财产保全请求的理解和支持,更好地保护原告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