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行系金融机构,特向贵院申请银行诉前财产保全担保函,为保障法院的执行权益及案件顺利进行,特就以下事项向贵院说明并承诺:
一、根据贵院的要求,我行同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按本保全担保函的约定提供相应的保证担保服务。
二、担保金额:根据涉及案件的具体要求以及法院认定的财产保全金额,我行将提供对应金额的担保责任。
三、担保期限:自贵院收到本担保函之日起至法院裁决生效之日止。
四、我行将根据贵院的要求,按照标准程序审核并及时提供保全担保服务,确保贵院的合法权益。
五、若我行接到贵院的通知,要求解除担保,我行将按照贵院的要求及时完成解除担保手续。
六、若我行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担保责任,造成贵院或他方损失的,我行愿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担保函不得进行转让、质押以及其他形式的处置。如有违反,我行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本担保函一式两份,适用于涉案主体与贵院之间的案件。依据贵院的要求,我行将提供**份为原件,同时我行亦将保留原件副本。
我们希望贵院能够审慎考虑,并根据本担保函内容给予我们的申请合理的审核和批准。
敬请贵院核实确认后,我行将按时提供相关文件,以确保诉前财产保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函告,请贵院知悉。
衷心感谢贵院对我行的支持和信任!
此致
银行名称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