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执行保全查封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
我系自然人李某,户籍所在地为XX市。特向贵院提出下列申请,请贵院予以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决。
一、案情介绍
根据XX法院(以下简称“原审法院”)于[日期]作出的判决,原被申请人李某应承担一定数额的民事赔偿责任。然而经查询管理部门登记,原被申请人李某在深圳市购置了一套房产用于居住和投资,具体位置是XX区XX路XX号。鉴于原被申请人有逃避执行的迹象,为确保本次执行的顺利进行,原审法院依法对该房屋采取了查封措施。
二、解除执行保全查封的理由
1. 根据我对该房产的真实情况调查和核实,该房屋不属于原被申请人自己所有,而是其父母名下合法取得的住房权属,并与原被申请人不存在过往共同财产关系。
2. 我提供了该房屋材料,包括购置合同、房产证、购房发票、付款凭证等,证明该房屋系合法取得,不存在非法来源和其他违法情况。
3. 本次执行保全查封措施已经限制了该房屋的正常使用权和处分权,给我造成了严重的不便和经济损失。且如继续保留查封状态,还将对房屋本身带来财产损失。
三、解除执行保全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对财产的执行保全措施,本案所涉查封就属于此种情形。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XXX条亦规定,被担保债权已经得到清偿的,所有权利人有权要求担保物解除担保。
四、请求
基于上述理由,特请求贵院裁定:
1. 解除对该房屋的执行保全查封措施,并撤销原审法院相关裁定。
2. 告知原被申请人李某,确保其能够正常使用该房屋和行使相应的处分权。
3. 其他应有法律效果的裁定。
特此申请。
申请人:李某
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