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领导:
我是XXX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的代表,就我公司与被执行人之间存在的一起财产纠纷,特向贵院提出银行财产保全申请。
我公司与被执行人在XX年XX月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约定被执行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向我公司支付XXX元作为货款,然而至今仍未支付。
经过多次催促和协商无果后,本公司不得已才不得不采取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并向贵院提起了诉讼。
鉴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支付义务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本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并给我公司的生存发展带来较大困难,为防止被执行人将财产转移、隐匿等,我公司在此申请贵院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保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款和**百零四条之规定,我公司请求贵院审查并批准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财产进行保全,以确保被执行人在我公司取得胜诉后能够及时履行支付义务,保障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理由如下:
基于上述情况,我公司特此申请贵院:
根据我公司的申请,请求贵院依法审查,并批准上述保全措施。同时,我公司保证提供相应担保金或提供其他所需文件或材料。
申请人: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