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可保全的财产范围包括:
一、自然人所有权归属的财产。根据我国民法规定,自然人享有对土地、房屋、车辆、设备、存款等财产的所有权。在诉讼时,如果这些财产可能受到损害或遭到侵占,法院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如查封、冻结、扣押等,确保原告的财产权益不受损失。
二、企业及其他组织的财产。企业拥有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往往对其经营活动至关重要。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企业的财产可能被转移、挪用或处置,法院可以立即采取保全措施,以确保原告在胜诉后能够顺利执行判决。
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科学、文化、艺术和经济建设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权益。在知识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知识产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如果原告的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或侵害,诉讼可保全范围将涉及**、商标、著作权等权益的保护。
四、债权和债务。在借贷关系中,法院可以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以确保原告能够顺利追回债权或者保障债权的履行。比如,法院可以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查封其房产等财产。
五、遗产继承。根据我国的继承法规定,对于有争议的遗产继承案件,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采取保全措施,保护遗产的完整性和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保全的财产。根据具体情况,法院还可以确定其他需要保全的财产范围。比如,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法院可能要求提供侵权产品的样品等。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可保全的财产范围并不包括所有的财产。特定法律规定的财产,如公共财产、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等,通常不适用于诉讼保全措施。
总之,诉讼可保全的财产范围包括自然人所有权归属的财产、企业及其他组织的财产、知识产权、债权和债务、遗产继承以及其他需要保全的财产。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保护原告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