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因被告王某未履行合同义务,致使本人受到严重财产损失,遂向贵院提起诉讼。经过一审法院的审理,裁定我胜诉,并判决被告赔偿本人损失。然而,被告王某并未如判决所要求的那样履行赔偿责任,仍拒不归还本人相应款项。
为了保障本人的诉讼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等相关规定,我特向贵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请求贵院依法批准对被告王某的财产进行保全。
一、保全标的
1.1 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标的情况:
根据我掌握的情况,被告王某名下有以下财产:
(1)房产:位于XX市XX区XX街XX号,房产证号为XXXX;
(2)银行存款:王某在XX银行的账户,账号为XXXXXXXXX;
1.2 保全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上述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我认为被告王某的财产应予以保全。其拒不履行赔偿责任,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故有理由申请财产保全。
二、申请方式
本人请求贵院采取以下保全措施:
2.1 查封被告王某名下的房产,确保该房产无法转让或变卖;
2.2 冻结被告王某在XX银行的账户,确保其中资金无法动用;
三、保全期限和担保措施
3.1 保全期限:本人申请对被告王某上述财产进行保全的期限为二审诉讼期间。
3.2 本人愿意提供合适的担保,保证在案件审结后,如被告王某败诉并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本人将及时进行执行,以保证被告权益不受损害。
四、附带请求
据我了解,被告王某还有其他财产,但本人无法确切列举清楚。因此,本人附带请求贵院依法对被告的其他财产进行保全。
请贵院审核后依法批准本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并及时通知我方。
特此申请。
申请人(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