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 法院:
我是***(委托人)系青岛市O公司股东之一,代表公司就位于***(地址)的办公楼及相关财产,特向贵法院提出以下关于申请查封保全的请求。
鉴于***********(案由及涉及的事实),为确保诉讼目的能够顺利实现,避免被告逃匿、转移或损毁财产等不可预见的情况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查封、扣押与评估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贵法院申请进行查封保全。
本次申请的查封保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位于青岛市***区***路***号办公楼及其中的房间、设备、办公用具等财产;
2. 公司持有的银行账户及其中的存款、理财产品等;
3. 公司在其他行政区域内的房产、车辆及其他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查封期限为三个月,如需要延长,将向贵法院提交申请并提供合理的延长理由。我保证在查封期间依法保管、使用被查封财产,并按贵法院的要求做好报告工作,确保不影响查封所涉及的案件程序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现特向贵法院提交上述申请,请依法核准并办理相关程序,谢谢!
委托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相关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