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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万财产保全申请费
发布时间: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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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万财产保全申请费

什么是财产保全申请费?

财产保全是指为了保护申请人的财产权益,申请法院采取暂时措施,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毁损财产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申请人难以执行权利,确保申请人获得应有的赔偿。

而财产保全申请费则是申请人在提起财产保全申请时需要缴纳的一部分费用。

财产保全申请费的计算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财产保全申请费计算原则如下:

1.申请拘留、查封、冻结财产的,按照申请队数收取;

2.申请公示债务,将对外买卖的不动产加以商标登记的,按照款项小等地应进行计算,费用由申请人根据所带价值和提交的专门材料而自行核算。其余公示债务,以对外买卖的不动产之应平值为计算基准,按相应的交易额的万分之三、五进行核算,伴随商标登记费;

3.提供抵后的财产保全的,按照实际抵前状态税款金额计算。

财产保全申请费收取标准由各级人民法院规程规定。

财产保全申请费的作用

财产保全申请费制度的推行,一方面可以遏制不少恶意申请或滥用诉讼权行为,减轻法院的案件承受压力;另一方面也可以节省被执行人的财产保全成本,促使申请人慎重考虑是否真正需要提起财产保全申请。

同时,财产保全申请费在一定意义上可以强化了申请人的责任心和自我约束意识,避免过度滥用司法资源。

如何缴纳财产保全申请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财产保全申请费应当在诉讼请求书或者财产保全请求书中提出并一并缴纳。如申请人不能提前缴纳,可向法院申请减收或者缓交。

另外,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申请财产保全的原因是被执行人已经将财产转移、隐匿或者故意毁损造成后患未明,且可能导致申请人蒙受无法弥补的损失,那么可以先予以财产保全,待费用追缴时计为必要取件费用,或对所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核减。

结语

财产保全申请费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旨在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于需要提起财产保全申请的申请人来说,熟悉相关法律规定并正确缴纳申请费用是必不可少的。

只有确保申请人遵守相关规定,才能更好地实现财产保全的目标,同时也有助于减轻法院的工作压力,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