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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财产担保书
发布时间: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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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财产担保书

甲方(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乙方(被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鉴于:由甲方在原告提起诉讼前即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为确保原告权益,乙方同意提供担保,并阐述条款如下:

一、债权信息

1. 债权基本信息:申请人在原告递交的民事诉状中主张的债权详细描述如下:

2. 债权数额:根据原告提供的相关证据,申请人主张的债权数额为:

3. 保全请求:申请人请求法院采取以下保全措施:

二、担保方式

1. 担保财产:乙方同意担保的具体财产为:

2. 担保责任:乙方确认并承诺自愿担保,并保证对其所担保的财产享有完整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3. 担保范围: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在诉讼中主张的债权及其产生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三、担保的效力和变更

1. 担保的效力:乙方确认对本担保财产享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并同意一旦甲方主张债权即全额履行担保责任。

2. 担保的变更:经甲方书面通知甲方同意变更本担保协议的内容或解除本担保协议。

四、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担保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附则

1. 本担保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担保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3. 本担保协议所称的书面通知,应采用挂号信、快递邮寄等方式。

甲方(申请人):

日期:

乙方(被申请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