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系(申请人姓名),因(案由),作为原、被告之一,特向贵院依法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审慎考虑并依法准予。
本次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涉及以下8则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零七条的规定,原告在诉讼没有结束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原告具有(列明原告拥有的权益和利益)。
1.冻结被告账户。
2.查封被告房产。
3.扣押被告车辆。
4.扣押被告股权。
5.冻结被告存款。
6.查封被告动产。
7.查封被告营业场所。
8.其他保全措施(若有)。
本次申请的保全金额为(列明)。
被申请人系(被告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身份证明),住所地址(或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
详细叙述原、被告之间的争议事实、法律依据,并说明若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给原告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根据案件的特殊性和紧急性,本次申请的财产保全措施是必要的和适当的。
1.要求被申请人提供财产状况证明。
2.要求被申请人立即停止相关行为。
3.要求对被申请人的出境进行限制。
上述情况属实,恳请贵院予以审查批准,并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确保原告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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