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通知书财产保全程序
尊敬的各位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我院决定对被告涉及的财产进行保全。现将财产保全程序通知如下:
本次财产保全依据以下法律文件:
保全行为旨在确保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会转移、低价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原告享有的合法权益。
我院决定对被告名下所有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进行保全。
为实施财产保全,我院将采取以下措施:
保全期限从被告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生效,直至案件结案。
财产保全措施一经实施,具有法律效力。被告不得转移、低价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受保全的财产。
若被告有异议,应在收到本通知书后三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我院将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和决定。
特此通知。
XX人民法院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