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中财产保全费用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护或者扣押被申请人的财产而支付给法院的费用。具体来说,诉中财产保全费用主要包括保全费、执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措施,如果经过审查符合条件,法院将会批准该保全措施,并且在保全期间,被申请人需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财产或者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作为担保。因此,为了有效实施保全措施,申请方需要预先支付一定的保全费用。
那么,诉中财产保全费用能否主张呢?
根据我国《**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二)》第三百七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审批的诉中财产保全案件,保全费用属于特殊费用,由保全措施实施地的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当事人的申请和被保全人的异议情况审查确定。
换句话说,诉中财产保全费用的主张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在审查时,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保全费用的性质。保全费用是为了实施保全措施而支付的,属于特殊费用,并非一般的诉讼费用。因此,在主张上需要区分开。
其次,申请人的支付能力。法院将会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进行评估,如果申请人具备支付能力,那么他可以主张诉中财产保全费用;反之,如果申请人无力支付,那么可能不能主张这部分费用,并由法院自行承担。
再次,被保全人的异议情况。如果被保全人对保全措施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法院通常会支持申请人主张诉中财产保全费用;如果被保全人有正当理由拒绝保全措施,那么申请人也难以主张跟保全措施相关的费用。
总之,在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措施时,申请人可以在特定情况下主张诉中财产保全费用,但具体是否支持主张需要由法院根据各种因素进行审查和判断。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虚假申请或者恶意申请保全措施的情况,法院也会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因此,当事人在提出诉中财产保全请求时,应充分考虑到申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避免滥用保全措施而导致额外的费用开支。
综上所述,诉中财产保全费用的主张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申请人可以主张这部分费用。但同时,当事人也需谨慎对待保全措施的使用,避免不当主张导致不必要的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