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查封异议书
尊敬的法官:
我系被执行人林某。鉴于本案中的一些关键情况存在严重的异议,本人拟对所作出的财产保全查封措施提出异议,并希望法院能够重新考虑并作出合理判断。特此书面致函。
首先,对于财产保全查封的合法性和必要性,本人深表怀疑。根据收到的财产保全通知书以及其附带的财产保全裁定书,本人未在事先收到任何有关此项保全措施的通知或相关文件。正因如此,本人对所参与的案件亦缺乏充分了解,并无法有效辩护维权。这个巨大的法律漏洞势必会影响本案的正义判断和公平性。
其次,财产保全查封的对象所属财产归属仍存在争议。财产保全查封的委托人声称被执行人的财产归该委托人所有,但我与其之间并无经济纠纷或其他债务关系。对于财产的归属问题,本人需提请法院进行核实。而在此过程中,对于财产的查封已严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
第三,财产保全的执行并未符合相关程序和规定。对于财产保全的实施,委托人并没有提供任何相关证据或法律依据,仅凭空指控即迫使法院做出了查封决定。这种滥用职权和强硬手段严重损害了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本无法接受。
鉴于上述情况,请法院重新审视财产保全查封的合法性、必要性和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时,本人亦希望法院能够调查和核实财产的真正归属,并作出公正合理的判断。
特此呈报。
被执行人:林某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