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仲裁财产保全
在商事合同中,当一方涉嫌违约或存在其他争议时,通常的解决方式是通过仲裁来解决。仲裁作为一种独立、中立的争议解决机制,具有快速、灵活的特点,在商事纠纷中得到了**应用。然而,仲裁程序可能会受到一些问题的影响,其中之一就是被告方可能通过将资产转移至他处来逃避仲裁判决的履行。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仲裁财产保全。所谓仲裁财产保全,就是指在仲裁程序进行中,在未获得**终裁决前,为保障仲裁的效果和执行所作出的措施,以防止被告方将有关财物转移、变卖等行为损害申请人的权益。
首先,约定仲裁财产保全需要明确列明哪些财产可以被保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被保全的财产包括不动产、动产、存款、股权、知识产权等。当事人在约定仲裁财产保全时,需要具体列明需要保全的财产和金额,并指明保全的期限、方式和地点。
其次,在合同中约定仲裁财产保全还需要明确保全申请的程序和条件。通常情况下,申请方需要向适用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存在保全的紧急性,以及被告可能逃避仲裁判决的风险。适用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支持。
此外,在约定仲裁财产保全时,还可以考虑约定一些特别的措施来增加保全的效果。比如,可以约定将被保全财产交由第三方进行保管,或者约定介入私人执法机构对被保全财产进行封存和拍卖。这些措施可以帮助申请人更好地实现权益保障。
至于约定仲裁财产保全的成本问题,通常由申请方承担,并在仲裁**终裁决时纳入赔偿范围进行补偿。在商事合同中,双方也可以约定特别的费用承担方式,如按照被保全财产的金额比例分摊。
总之,约定仲裁财产保全是商事合同中的一种重要条款。它可以帮助申请人更好地在仲裁程序中实现财产保全,保护自身权益。当事人在签订商事合同时,应认真考虑是否需要加入此项约定,并明确具体的保全范围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