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为本公司聘请的某个项目承包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导致我们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保护我们的权益,我们现在向贵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该承包方的相关财产进行保全。
根据我公司与该承包方签订的《合作合同》,我们支付了项目工程款项,但该承包方却违约不履行支付义务,目前欠款金额达到XX万元。我们多次与其协商要求履约,但其置若罔闻,态度恶劣,并拒绝进行任何偿还或者履约的行动。
根据我国《合同法》和相应的司法解释,我公司享有明确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基于以上权益分析,我公司特此向贵法院申请保全如下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XX条,若案外人有线索证明被申请人将会转移、隐匿、损毁、变卖财产或者以其他方式丧失对申请人债权的执行能力,可以申请对被申请人财产先行保全。
鉴于我们与该承包方之间的纠纷已经显然,我们相信该承包方很可能采取恶意转移财产等手段来逃避对我公司的赔偿责任。因此,为了确保我们的债权能够得到有效保护,我们强烈请求贵法院立即对该承包方的财产进行保全。
为了保全效果的**化,我们建议贵法院采取以下保全措施:
请贵法院审慎考虑本申请,并及时决定是否同意对该承包方的财产进行保全措施。为了维护公平正义,保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我们诚挚期待贵法院能够给予积极响应,谢谢。
申请人:*** 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