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车辆查封用通知书
尊敬的车主,
根据我局有关规定,现对您的车辆进行查封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经核实,您的车辆因涉嫌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封。此举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和处理,您所涉嫌的交通违法行为已得到解决和消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将会正式向您发出解除车辆查封用通知书。请您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的7个工作日内前来办理解封手续,带齐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车辆所有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查封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 解封费用清单和缴费凭证
请您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前来我局办理解封手续,逾期不办理者,我局将视情况予以法律追责。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前来,需提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务必注意,解除车辆查封不代表您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免责或撤销。如您的车辆再次涉嫌违反交通规定,我局将依法再次采取强制措施。
感谢您的理解和合作!如果您对本通知书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我局,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祝您生活愉快、出行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