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财产保全裁定书格式
一、【裁定文号】XXXX年XX月XX日 【案号】XXX
原告:姓名或名称,住所或营业地
被告:姓名或名称,住所或营业地
鉴于案件具有下列事实和理由:
(一)经查明,被告涉嫌XXX行为,已给原告造成了重大损失。
(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以确保原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得到相应赔偿。
(三)依据XXX法律条款,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了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的裁定。具体内容如下:
被告**项财产保全事宜:查封被告位于X地的房屋一套(地址:XXX)。
被告第二项财产保全事宜:冻结被告在X银行开立的账户(账号:XXX),总金额不超过XXX元。
现因以下原因,本院决定解除上述财产保全措施:
(一)XXX情况发生变化,不存在继续保全的必要。
(二)XXX原因已经消除,被告再次实施违法行为的可能性极低。
根据此情况,本院解除对被告财产的查封和冻结措施。同时,要求原告支付相应的担保费用。
特此裁定。
审判长:X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