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律邦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联系电话:134-5682-7720
行业动态
财产保全解除要法院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8
  |  

财产保全解除要法院裁定书

我国依法规定,当一方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后,另一方可以提出解除请求。如果解除请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法院将会根据审查结果做出裁定。下面是关于财产保全解除的要法院裁定书:

裁定书正文:

**部分:案件基本情况

我XXX法院接到甲方的财产保全申请书,对乙方采取了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措施。后乙方提出解除请求,我院经过审查认定本案符合解除条件,现依法作出如下裁定。

第二部分:解除原因及依据

通过调查取证和听取双方意见,本案存在以下解除原因:

1. 甲方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解除所需的紧急情况存在。

2. 乙方提出充分的解释和反驳意见。

以上原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条和相关法规的规定相符。

第三部分:解除裁定

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我院决定:

1. 解除甲方提出的财产保全措施。

2. 受本次财产保全措施影响的财产,将被予以解封或返还给乙方。

第四部分:裁定执行

本裁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双方如对本裁定有异议,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XXX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

裁定书结束

以上就是关于财产保全解除的要法院裁定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