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协议书范文
财产保全协议书
本协议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由甲方(原告)与乙方(被告)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有关财产保全的协议:
一、保全请求
1. 甲方在其起诉乙方的案件中,要求法院对乙方的财产进行保全措施,以确保甲方在诉讼过程中获得应有的赔偿和补偿,避免乙方将财产转移、变卖或其他方式对甲方造成损失。
二、财产保全方式
1. 法院根据甲方的请求、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实施以下财产保全措施:
a) 冻结乙方在银行的存款和其他款项;
b) 查封乙方名下的不动产、股权等财产;
c) 限制乙方进行财产转移或其他处分行为;
d) 其他法院认为合适的财产保全措施。
2. 乙方必须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并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关财产清单和资料,确保财产保全措施的顺利实施。乙方承诺不得进行任何影响财产保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将财产转移、变卖或虚报财产等。
三、保全期限和解除程序
1. 甲方提出财产保全请求后,法院将根据案件的情况和实际需要,决定财产保全的期限,甲方须负责维护财产保全申请的有效性。
2. 如果甲方在财产保全期限内未能提起诉讼或未能满足相关诉讼要求,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并要求甲方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
3. 如果甲方所提起的诉讼**终获得胜诉,乙方须依法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并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履行相关执行义务。在乙方履行义务后,甲方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四、违约责任
1.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在财产保全期间内进行任何可能导致财产损失或阻碍财产保全的行为,甲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保全措施,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 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损失的,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五、解决争议
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解决。
六、其他事项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甲方诉讼结束后自动失效。
2.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注销,需经双方书面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或注销协议,方为有效。
甲方(原告):______________
乙方(被告):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以上为财产保全协议书范文,双方在签署协议前应详细了解协议内容,并在确保真实、有效的情况下进行签署。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补充。协议的签署能有力地保护甲方的权益,并促进行案的顺利进行。